我们一起去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解析吧!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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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的一年短期诉讼时效不再适用其他2017-12-27|6132人阅读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
《 min fa tong ze 》 di 1 3 6 tiao gui ding de yi nian duan qi su song shi xiao bu zai shi yong qi ta 2 0 1 7 - 1 2 - 2 7 | 6 1 3 2 ren yue du su song shi xiao shi zhi min shi quan li shou dao qin hai de quan li ren zai fa ding de shi xiao qi jian nei bu xing shi quan li , dang shi xiao . . .
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引起的追究产品责任的侵权诉讼,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至于购销、加工承揽等经济合同因质量纠纷引起的追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36条规定的内容是: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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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实; (三)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略有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
试题来源: 解析 答: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了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如下情况: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
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短期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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